进口游艇奢侈品海关审价问题 进口游艇需要提供资料有: 1、提单 2、invoice 3、装箱单 4、买卖合同 5、无木质包装声明 6、进口游艇安全质量许可证(CCC) 7、报关委托书 8、报检委托书 二、进口游艇海关审价问题: 1、通过审单中心的审核,进口人就可以向现场通关科提交纸质申报单和随附单证;经过通关科审核无误,海关将据此计算应缴税款。 2、如审单中心无法根据申报的电子数据确定应税货物的完税价格,会将该票报关单的审核转岗到现场海关通关科或验估中心进行验估作业。 3、需要进出口人进行进一步解释说明的,海关会制发“价格质疑通知书”并送达进口人,通知其就存在的疑点进行解释。 4、进口人应当提供“价格质疑通知书”所要求补充提供的资料,如实填写“价格补充申报单”,配合海关验估人员确定应税货物实际状态和完税价格的工作。 5、如果进口人的解释说明仍不能解除海关的疑虑,或者在期限内不向海关提供所要求的单证资料,海关会制发“价格磋商通知书”并送达进口人,要求其与就应税货物的完税价格确定进行磋商。经过磋商,海关认为进口人的申报价格不符合成交价格条件的,将按有关规定对应税货物进行估价。 三、进口游艇办理小3C/小批量/外商自带等需要的资料: 1、小3C/小批量/外商自带认证申请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FP复印件; 4、装箱单复印件; 5、运单复印件; 6、预录入报关单复印件; 7、技术资料或产品的说明书; 8、委托书; 9、产品安全符合性声明。